浙江工商大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回顾(0915—0921)

发布者:洪晓如发布时间:2025-09-25浏览次数:10

——经济学院——

学术讲座|龚刚论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基于哈罗德两个增长率的研究

917日下午,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龚刚教授应邀来我校作了题为《论经济发展的两个阶段:基于哈罗德两个增长率的研究》的讲座。本次讲座由经济学院李井奎教授主持。

龚刚教授聚焦中国经济进入新发展阶段的标志性特征,围绕哈罗德模型的两个增长率展开分享。首先,龚刚教授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与发展经济学并结合世界经济发展趋同的经典事实分析指出,众多发展中国家未能实现趋同,根源在于深陷“贫困陷阱”或“中等收入陷阱”。随后,龚刚教授以“刘易斯拐点”为例,运用二元经济理论阐明拐点出现标志着深刻的结构性转换。最后,龚刚教授进一步介绍了包含三个关键子系统的两阶段数理模型框架。通过关键行为方程估计与过渡期门槛值的确定,描绘了不同发展阶段增长动力机制的转换。




——法学院——

学术讲座|姜伟数字法治的若干问题

2025915日晚,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研究会会长姜伟应邀来我校作题为数字法治的若干问题的专题讲座。

姜伟会长以“数字社会与数字法治”“数字风险与数字人权”“数字技术与数字正义”为三大核心议题,层层递进地剖析了数字时代下相关领域的关键问题与发展方向。姜伟会长系统分析了技术失控、技术缺陷及恶意滥用三大隐患,强调了对虚拟空间中“数字人”的全力保障,并结合实践介绍我国数字法治进展与制度优势,展望智能司法发展趋势。




学术讲座|胡玉鸿法学研究方法的要点

2025917日晚,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胡玉鸿教授应邀在A楼模拟法庭作法学研究方法的要点专题讲座。

胡玉鸿教授阐释了其对法学研究三种基本预设的理解。其一,宏观预设,即所谓的“公理性知识”。其二,中观预设,即某法学流派得以建立的理论意识,及其所推导出的理论预设。其三,微观预设,指学者自己建构理论所使用的基本假设。胡玉鸿教授强调,法学研究者需要区分并熟悉两种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论。一是个人主义方法论,也就是以个人为分析问题的基点,通过对个人行为、动机、目的、偏好等方面的分析,来展现社会发展的基本脉络。二是整体主义方法论,即以整体作为研究的基点,通过群体行动的分析来说明该学科的基本立场与基本内容的方法体系。




学术讲座|Esteväo Stefane Mahanjane《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科学性

 2025919日下午,“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系列讲座”第十二讲在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510会议室成功举办!本讲由莫桑比克国家石油研究所的首席地球科学家Esteväo Stefane Mahanjane博士主讲,题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科学性”。

Esteväo Stefane Mahanjane博士从法律和科学的不同视角解读大陆架差异范围并对由此产生的在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等区域所享有的不同法律权利展开分析,剖析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能与议事规则,详细阐述了制定《科学和技术准则》的原因,还深入讨论了部分海洋边界争端案例并由此提出当今国际社会海洋争端的具体解决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