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浙江工商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的通知

发布者:邵维维发布时间:2022-03-17浏览次数:179

各学院:

    为规范管理,根据《浙江工商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商大科〔2020〕号)要求,2020年11月23日后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浙江工商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附件1),学院审核后盖章交科研管理部门备案。现请以学院为单位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各横向项目《浙江工商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项目清单见附件2。

    另新拟定的横向合同需在线上提起用印时上传《浙江工商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批表》(签章齐全),立项时在科研服务平台同时上传审批表。

    科学技术部联系人:虞姣姣,28875367

    社会科学部联系人:邵维维,28875373

科学技术部

社会科学部

2022年3月17日


附件1 浙江工商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审批表.doc附件2 20201123-20220317立项的横向项目.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