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近期拟从全校选派一名教职工赴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财务处挂职,根据《关于印发“大地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大人〔2013〕368号)有关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计划财务处,协助完成科委财务处的相关工作。
二、选派人员条件与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法制和政策观念强,廉洁自律;
2.有较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我校正式在编职工;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讲师以上职称。
三、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原则上一年。
四、选拔办法
请各部门动员本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申报人员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具体详情请联系产学研处。
五、其它事项
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管理服务、考核及政策待遇等按照浙商大人〔2013〕368号文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 文 文:28877176
电子邮箱:zhaowwsafety@qq.com
附件:干部挂职锻炼审批表
产学研处
2018年 12月 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