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在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中获得优秀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9浏览次数:348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4年第二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教〔2014〕99号),我校“浙江省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在省科技厅开展的省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中被考核优秀,并获得绩效评价优秀补助经费30万元。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由省科技厅条件处牵头,委托省财政厅首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库成员单位省科技开发中心具体承担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对已验收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012-2013年工作进行绩效评价排序,重点评价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基本条件、日常运行、创新能力、科技服务及重大标志性成果等方面的情况。采取书面评价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经过培训、自我评价、形式审查、数据统计、专家会议书面评价、按综合得分形成排序、实地检查等环节,最终全省确定57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价优秀。